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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的好心情被中國時報第九版給破壞了!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都跟我一樣,超恨那種地雷文章,故意把小說以及電影最重要的結局給他寫出來,以為讀者會因為事先讀到他那篇根本就無法與原作相比擬的討論性文學作品,而感動或因而感激他?然後足以激發讀者去看那本書或那本電影的興趣?

事情是這樣的,為愛朗讀這部電影讓凱特溫斯蕾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之前才因同一作品,獲得金球獎最佳女配角,怎麼沒有演員出來抗議報名不公?),連帶地也炒熱了原著「我願意為你朗讀」的話題,剛好我正在每天睡前慢慢品味著這本原著小說,透過作者細膩的文筆,悠遊在每一幅自己想像的畫面中,隨著主角的情緒而起伏。殊知,中國時報的邱同學竟然提前終止了我的想像,在標題為「德法官不倫戀,寫『為愛朗讀』」這篇刊頭文章中,第一段就毫不留情的把小說結局給講出來............是怎樣啊!會不會太過份了一點,我覺得這種行為實在很不道德,有良心的至少應該要註明接下來有地雷(不想看的才來得及閃躲啊~),不然帶種一點的,你就在標題讓大家知道你會帶到小說結局嘛!幹嘛騙我這種好奇作者背景的人誤闖地雷區!

真的很生氣ㄟ,我記得上次這樣被地雷炸到,也是在中國時報,不過那次是顆詭雷(這樣應該不算有炸到,不過當時不知道是詭雷來著,所以也著實心情低落了好幾天),那篇文章是在剖析魔戒的故事內涵,作者在我毫無欲警的情況下,在篇幅不算少的文章尾巴,提到了魔戒電影第三集的結局,其實我早就看過最久以前還沒聽說要拍成電影的原著了,不過不知道是忘了書中的結局還是怎樣,當我看到報紙這一段文章時,還是倒抽了一口氣~想說:不會吧!怎麼這麼衰~(可是最後看完電影才發現,嗯,怎麼跟之前看到文章不一樣?:P)

不過我知道,也有一群人根本不在意那種看書看電影時,隨著劇情的慢慢鋪陳,最後在心裡充滿了戲劇張力,以及理解主角們的個性及過往遭遇時,與故事中的人們一起面對結局的那份感動,這群不在意的人當中,我至少認識一個,而且還很熟,他甚至還會在看書的時候,看沒幾頁就把書翻到後面偷看結局(讓人莫名的生氣啊!),這種人,也可以接受別人事先把電影結局講給他聽,他再決定要不要看那部電影......我想這些人大概完全沒有辦法理解我現在的憤怒與失落吧~

人生單純的快樂這檔子事似乎已經越來越少了,好不容易可以在家裡,隨時隨地就從書本的世界中找到這份奢侈的快樂,竟然還是有人可以毫不留情的,就這樣剝奪了我們的小小渴望.....我真希望他們可以真心的反省啊......

(圖片來自電影海報http://ent.aol.tw/defaultdetail.jsp?keyid=797605376729833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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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tiet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